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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综合税源信息报告

【申请条件】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许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表》,并在每次转让(预售)房地产时,依次填报表中规定栏目的内容。
纳税人在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时,应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采集和房产税税源明细采集。
税源信息变更和税源信息注销同样适用该事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6〕309号)第一条

【办理材料】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2份

 

2

不动产权属、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等资料复印件

1份

 

2.房产税纳税人: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从价计征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2份

 

不动产权属、房产原值等资料复印件

1份

 

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2份

 

不动产权属、租赁协议等资料复印件

1份

 

3.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许可后,以及每次转让(预售)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3份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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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纳税人应逐一申报全部土地的税源明细信息;地理位置、不动产权证号、宗地号、土地等级、土地用途等不相同的土地,分别进行土地税源明细申报。
6.房产税源明细信息包括从价和从租,在申报从租计征税源信息之前,必须申报从价计征税源信息。同一产权证涉及多个房产的,应分别进行税源明细申报。
7.纳税人的土地、房产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申报税源变更明细信息,具体情形包括:
(1)房屋、土地权属发生转移或变更的,如出售、分割、赠与、继承等。
(2)减免税信息发生变化的。
(3)土地纳税等级或税额标准发生变化的,房产原值或租金发生变化的。
(4)面积、用途、坐落地址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
(5)其他导致税源信息变化的情形。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七海财税2007来成立以来一直为广大出口企业提供更优质的财税服务,顺应广大出口企业的迫切需要。

精通各行业

苏州七海财税事务有限公司2007年创立,2010年1月设立相城分公司,2012年7月设立吴中分公司,服务网络辐射苏州市各区,为一站式专业财税服务平台。
整合了创业服务、代理记账、财税咨询、税收筹划、财务外包、融资财税、上市咨询等一站式财税服务,成功服务于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生物医药、文化创意、金融、能源、制造、化工、航空、房地产等行业客户。

七海财税优势

经验—拥有多个行业、多类项目的专业服务与实践经验,植根本土,谙熟国情。
专业—综合财税服务的整合服务商,业务范围涵盖财务、税务、会计、工商、进出口等多个领域。
技术—自主核心技术研发,独立多平台运营。
资源—丰富的工商财税资源、优秀的税企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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